Jay Tsai
政府交相賊 坑害人民的區段徵收(完整版)
(本文精簡版刊登於《聯合報》,2021/09/22)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兼第三部門中心主任徐世榮
柯文哲市長上星期在議會進行施政報告,針對社子島開發案,他說「主要計畫、主要時程不變,要什麼安置都可以討論,但就是不准影響時間,要在明年年底之前,區段徵收要公告實施」。柯市長的言論引發學術界及自救會強烈抗議,立即召開緊急記者會,指這牴觸了民主國家的正當行政程序,是屬違憲獨裁行為。
惟,北市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隨後也發出新聞稿,引用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159次會議紀錄(開會時間107年6月13日),表示「本府再次澄清,『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確經內政部土徵小組聽取本府報告後,決定應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並獲內政部都委會決議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
但是,北市府並未完全揭露該會議紀錄,因為它也明白寫下「應俟防洪計畫及二階環評通過後,始可函報區段徵收計畫書。」這也就是說,北市府至今根本都還未函報區段徵收計畫書,土地徵收程序也因此尚未正式開啟,那麼,何來公益性及必要性之審查及通過呢?
而這也就是內政部於去年回復本人信件中所稱(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回復信件編號20200423007),「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於107年6月13日聽取臺北市政府報告社子島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後,係作成建議意見提供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都市計畫案時參考,並未有審查通過其公益性及必要性之決議。」也因為這份文件,地政局張治祥局長在接受《聯合報》採訪時,不得不承認「土地徵收審議小組還沒審查過公益性和必要性是對的」,這等於是公開打臉土地開發總隊。
經過了上述解釋之後,大家一定會覺得我國區段徵收的行政程序非常混亂。是的,的確是如此。這是因為我國不僅有一個現今全世界民主國家都沒有的區段徵收制度外,貪婪的政府權貴財團並不因此而滿足,為了加速土地開發炒作,在《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2項,甚且更有一個「先行區段徵收」的規定,這幾乎是賦予了他們絕對的權力。
惟因為過往苗栗大埔事件引發了社會極大的爭議,當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在決定「先行區段徵收」時,該區段徵收案是否吻合土地徵收必備要件其實都還沒有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查。為了防堵悠悠之口,因此,必須把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拉進來。
政府特訂立了《區段徵收實施辦法》,在其第4條創設了「區段徵收評估報告書」,並要求「需用土地人應於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或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前,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其公益性及必要性。」前述第159次會議紀錄即是因此而來。
然而,「區段徵收評估報告書」並非是「區段徵收計畫書」;第159次會議也僅是「報告案」,而非「審議案」;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也並非是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而《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終究也無法取代《土地徵收條例》。但是,卻是在這樣的欺騙制度設計、及各政府機關的交相賊之下,人民在《憲法》中的基本權利都被嚴重的侵害及掠奪了。
如今,北市府其實早就拿著不具備土地徵收法律效力的第159次會議紀錄大肆進行社子島的區段徵收,張局長並清楚告訴我們,「內政部正在審查區段徵收的範圍和發還抵價地比例」!試問,土地徵收法定程序都尚未開始,憑什麼就在審查發還抵價地比例呢?這有符合正當行政程序嗎?中華民國台灣又真的是一個民主憲政國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