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 Tsai
建請 總統召開第二屆全國土地問題會議
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主任 徐世榮教授 2021/4/12
2021第18屆全國NGOs環境會議於4月9日舉行,循慣例會議結論將會在與蔡英文總統見面時遞交,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表示,這次總訴求包括訂定2050零排碳期程與路線圖,以及希望召開已停擺30年的全國土地問題會議。
關於追蹤各部會列管之土地問題
主責團體:惜根台灣協會
參與團體:台灣牛角坡自然人文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苗栗灣寶自救會、台北社子島自救會、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
1987年台灣在政治上解除戒嚴,在解嚴前後,社會力大量的展現,各種陳情及抗議的社會運動不斷地出現在街頭,許多政府行政機關,如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或監察院,皆成為民眾聚集、表達冤屈及不滿的場所。在這些運動中有一個頗受社會關注的運動,名稱為無殼蝸牛運動,即許多年輕世代因為抗議房價太高,而夜宿於台北市忠孝東路人行道上,享受在高地價地區過夜的滋味。由於該運動蔚為風潮,加上其他的土地問題甚為嚴重,已成為台灣的社會問題,政府因此於1990年召開了第一屆的全國土地問題會議,欲藉此會議凝聚土地政策的共識,並由此來解決土地問題。
如今,31年的光陰已過,土地問題並沒有因為第一屆全國土地問題會議的結論而稍有減緩,問題依舊是非常的嚴重,甚且有過之而無不及,例如:都市計畫民眾參與機制至今尚未良善的建立,整體社會所追求的公共利益仍然由極少數的政經菁英所壟斷,都市計畫宛如就是土地利益炒作的場域;土地徵收(尤其是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尤其是自辦市地重劃)、及都市更新不斷地擴張使用,這造成了財產權的剝奪與基本人權的侵害,也與聯合國相關人權規約明顯抵觸;透過出售公有土地來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的情形依舊,這也與以往所稱的只租不售政策明顯抵觸;農地、山坡地、與林地還是有許多的違規使用,造成了非都市土地及自然環境資源的浩劫。
我們主張,土地不僅是賺錢的商品及經濟生產要素,它也是重要的環境生態自然資源,另外,土地也是我們主觀認同的地方及安身立命的家園,它因此包含了複雜多元的價值,很需要透過彼此尊重及溝通討論的程序來尋求社會的共識,並由此來解決嚴重的土地問題。因此,環保團體很希望今年的重要課題之一,就是能夠召開第二屆的全國土地問題會議,由產官學及公民團體一起來瞭解土地問題的本質內涵,並型塑解決土地問題的共識與政策。
多年以來,我們察覺許多人民的激烈抗爭及社會運動都是與憲法財產權及基本人權保障未予落實有關,許多的土地政策,不論是土地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等都發生了實質土地徵收的法律效果,我們因此期待政府能夠嚴肅對待此課題,並儘速召開第二屆全國土地問題會議,由此來凝聚共識及政策。我們提出了以下10個亟待解決的議題:
土地徵收的定義必須回歸憲政精神,僅適用於「公共建設之使用」。
廢除現行區段徵收制度,另依各開發案之性質回歸其他開發手段,並一併檢討相關法規。
土地徵收條例第3-2條各因素的評估分析須制訂詳細的評估準則或技術規範(建議可參考環境影響評估制度)。
建立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委員的公開遴選機制,使其具備客觀與中立性,獨立行使職權。
土地徵收之審議必須具備正當行政程序,應舉辦聽證會,並依聽證結果做成行政處分。
土地徵收行政救濟程序尚在進行中,應停止強制執行。
依據國際人權審查委員會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現行土地徵收皆應該暫停,直到我國制訂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相關規範。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63號解釋》,檢討土地被徵收人的收回權。
協議價購程序中,應儘早公開不動產估價報告,並賦予土地所有權人選任不動產估價師的權利。
全面檢討市地重劃、都市更新、非正規住居所引發的人權侵害問題。